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204,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数2,284,000股后的201,71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的整机产品主要为破碎、筛分设备及相关辅助设施,主要使用在于砂石骨料和金属矿山领域。在砂石骨料领域,公司产品是将爆破后的各类岩石破碎、筛分、整形成各种粒径规格的砂石骨料;在金属矿山领域,公司产品是将爆破后的各类矿石破碎加工至12-3毫米以下,为下一段加工作业做准备。公司产品系列丰富,规格型号齐全,可以为客户提供多样化成套设备组合及定制化生产线,更好地应用于工况复杂、设备需求灵活的项目现场。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整机产品及其功能特点如下:
注: 1、“*”表示公司的核心整机产品,其品牌及技术水平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市场影响力;
2、除上表产品外,其他相关辅助设施金额占主要经营业务收入比例较小,故不单独列示。
公司近年来致力于由传统设备制造企业向“装备制造+服务”型企业升级。以成套破碎筛分设备生产线为例,企业能为下游客户提供配件销售、整机保养与维修、生产线运营管理等服务,以帮助下游客户实现生产线效率最大化,成本和故障率最小化,实现产能和效益双提升。
通常而言,一台整机设备的使用的时间为5-10年甚至更长,在此期间,配件及耗材的消耗更换较为频繁,需求量较大。公司基于多年来积累的整机制造经验和丰富的产品线优势,可为下游客户提供各种规格型号及种类的配件及耗材更换服务,与纯配件厂商相比,整机厂提供的原装配件质量更有保障,与整机适配度更高,常规使用的寿命更长,可以有效提升生产线)运维服务
通常来讲,设备制造商将整机设施安装调试完交付给客户,在质保期满后,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则由客户自行承担。近年来,由于客户现场作业人员流动性增加,更换较为频繁,使得岗位培训出现脱节,隐形增加了维保成本。针对以上问题,公司可为客户提供专业、稳定的技术维保人员,承接整机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工作,并提供各种预测性维护报告,做到精准维保,减少被动维修。公司通过提供上述维保服务,不仅提升了产品的使用者真实的体验,确保客户产能和作业率提高,也紧密维系了客户关系,在产品售后阶段持续产生效益。
近年来,基于下游客户降本增效的需求,及新进入该行业的下游客户对于生产线运营管理经验的缺乏,由设备制造商为客户进一步提供运营管理服务慢慢的变成了行业趋势。针对上述客户的真实需求,企业能派驻技术服务人员和相应的劳务人员对生产线进行运营管理,为客户降低经营成本。相比客户自行对生产线进行运营管理,企业来提供的运营管理服务具备比较好优势:首先,公司熟悉设备的机械原理及技术参数,更容易打通不同厂家设备之间的衔接与互联,设备故障和配件更换可在现场第一时间解决。其次,随公司智能运维技术的提升和应用,公司以后能逐步实现设备智能化和生产线互联,由此减少现场作业人员的数量,达到远程管理和精准管理的服务效果,逐步降低运营管理成本。此外,公司在为多个客户提供生产线运营管理等服务后,各个项目现场的数据累积和数据分析可以反哺帮助客户优化生产线、工艺选型和调整设备参数,进而帮助客户更好地进行技术升级和生产线改造。
根据Precedence Research的数据,2023年全球矿山机械市场规模为1191.2亿美元, 2024年将达到1259.1亿美元,2033年将达到2073.7亿美元,2023-2033年CAGR=5.7%。分区域来看,2023年亚太地区矿山机械占全球市场占有率的39%、北美地区占比为26%、欧洲地区占比为20%、拉美地区占比为9%、中东&非洲占比为6%。
图1: 全球矿山机械市场规模 图2: 2023 年全球不一样的区域矿山机械份额
选矿机械占矿山机械价值量的32%,核心为破碎、粉磨、筛分、分选装备。其中,筛分、破碎、粉磨机械在矿山机械中的价值占比为16%,矿物处理设备占比为7%,别的设备(脱水、过滤等设备)占比为9%。
图3: 选矿机械占矿山机械价值量的 32%,核心为破碎、粉磨、筛分、分选装备
公司生产的破碎、筛分设备及成套生产线可直接应用于砂石骨料和金属矿山等领域,大范围的应用于房屋建筑、交通运输、城市公共建设以及水利水电等终端应用领域。下图为公司所处行业与上下业的关联性,公司下游客户主要集中于砂石矿山开采加工领域、金属矿山开采加工领域、环保资源回收利用领域。
砂石骨料行业是当前破碎、筛分设备下游应用中占比较大的领域。砂石骨料是房屋建筑、交通运输、水利水电、城市公共设施工程中混凝土的必要组成部分,约占混凝土质量的6/7。伴随着城镇化进程、乡村振兴战略的平稳推进,城镇化人口住房以及相配套交通运输、机场港口、桥梁、城市排水供气等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平稳增长。基于我国庞大的人口基数和政府投资驱动,基建及房屋建筑行业对混凝土产生持续稳定的需求。考虑到“一带一路”沿线市场的持续开拓,基建投资势必会为砂石骨料及砂石破碎、筛分设备行业带来广阔的市场空间。
据统计,近十年,全国砂石骨料需求量处于波动下降状态,从2015年的176.94亿吨降至2024年的136.89亿吨。2024年,受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及基建项目拉动有限等因素影响,全年砂石需求同比降幅达9.77%。目前我国砂石市场转变为缩量市场已成既定事实。
虽然房地产政策已取得初步成效,但全国整体市场回稳还需时日,房地产投资还将持续探底,基建项目建设收紧,需求不足,2025年全国砂石需求量或将维持在130亿吨上下,波动幅度或不超过7%。
破碎筛分设备在金属矿山中主要使用在于黑色金属、有色金属两大细分行业。其中,黑色金属主要指铁、锰、铬、钒、钛等用做钢铁工业原料的矿产;有色金属主要指铜、锡、锌、镍、钴、钨、钼、汞等十种金属(统称为十类有色金属),它们的合金和化合物是航空、航天、汽车、3C、机械制造、电力、通讯、建筑、家电等绝大部分制造业的生产基础;有色金属中还包括贵金属,主要指金、银和铂族金属(钌、铑、钯、锇、铱、铂)等八种金属元素,用于饰品、宇航、化工和医疗等现代高新技术产业。
我国金属资源相对短缺,原料供应慢慢的变成了制约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的瓶颈之一。我国铜对外依存度超75%,铁矿石对外依存度超80%。为提高资源保障能力,《“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中指出:加大铁矿石、铜、钾等紧缺性矿产资源探矿力度,积极开展现有矿山深部及外围找矿。适当新建高标准矿山,强化国内矿产资源“压舱石”作用和基础保障能力。同时,国家在扶持和发展金属矿山探测和开采上持续出台重要政策,自然资源部将组织实施《战略性矿产找矿行动(2021一2035年)》,并将铁矿列为战略性矿产及国内找矿行动主攻矿种。“铁资源开发计划”中的国内重点铁矿项目清单由55项调增为59项,铁精矿产能合计达到1.81亿吨。这些政策的推出有力保障和推动了国内铁矿矿山的建设和开发。2024年,国产铁矿石原矿产量10.4亿吨,同比增长1.2%,继续保持增长态势。(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有色金属以铜为例,过去全球铜需求主要由建筑、机械等传统需求驱动,未来将转向由能源转型和数据中心驱动,电动汽车、电网、新型电力系统、数据中心等产品和设施的快速地发展,将推动铜需求在总量上的增长和结构上的调整。必和必拓预计至 2050 年:1)总量上:全球铜需求将增长约70%,达到5000万吨/年,CAGR=2%;2)结构上:传统/能源转型/数据中心需求占比将由现在的92%/7%/1%调整为 71%/23%/6%。综合看来,未来短期内铜矿供需紧张程度依旧,支撑铜价中枢抬升,预计下游矿企资本开支景气上行,推动矿山机械需求上行。
贵金属以金为例,全球黄金的需求从2012年的4406吨波动上升至2024年的4554吨,年均复合增长率约1.6%。2015年以来,黄金每年的供应中金矿占比基本稳定在75%的水平。中国大陆和印度是全球主要的黄金消费市场,2024年分别占全球黄金消费总量的27%和26%。拉长数据分析来看,2010年以来,虽然经历了金价的多轮涨跌,但中国大陆和印度都保持了较高比例的黄金需求。(数据来源:Metals Focus,世界黄金协会)。矿企资本开支和主要金属价格趋势正相关性较强。随着金价的上涨,金矿企业开采的意愿将增强,也将推动矿山设备的需求量开始上涨。
综上,在国内与国际市场的双重需求驱动下,大型矿山的扩产意愿将被有力激发,为破碎筛分设备的需求增长创造了有利因素。
从全球竞争格局来看,海外的破碎筛分设备行业发展已有百年历史,呈现高度集中的特点,主要有突出贡献的公司有芬兰美卓、瑞典山特维克、美国特雷克斯等。上述外资企业一直处在全球市场领先水平,龙头地位较为稳固。相较之下,中国本土破碎筛分设备行业起步较晚,但发展速度较快,市场之间的竞争格局呈现金字塔型的多层次竞争特点。概括来说,当前中国市场呈现出三级分化状态,即以占据技术与资本优势的外资品牌为第一梯队;以拥有技术优势的内资中高端品牌为第二梯队;以占据大部分市场占有率的内资低端品牌为第三梯队。
公司经过多年的研发技术、创新和积累,取得了一系列具有国内领先甚至国际领先水平的技术成果,开发出满足砂石骨料和金属矿山全系列破碎、筛分和给料设备,以及环保、除尘、砂石回收等配套产品,是行业内产品系列最丰富的企业之一,具备较强市场之间的竞争优势。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该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法律法规,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别的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经营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问题造成较上期发生变化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1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顺山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切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真实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合乎条件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3)以及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总裁李顺山先生向全体董事汇报了《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总裁及管理层在2024年度落实董事会、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结合公司自身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综合考量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204,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数2,284,000股后的201,71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0元(含税),预计分配现金红利30,257,4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合乎条件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根据《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合乎条件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5)。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以上事项出具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合乎条件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根据企业独立董事自查及其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企业独立董事均可以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企业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1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充分的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五、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为:独立董事津贴15万元/年(税前),非独立董事薪酬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真实的情况和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标准制定董事薪酬方案。
因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董事会全体成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五、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按其担任的具体职务和公司相关薪酬方案和考核制度确定。
因本议案涉及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董事,按其行政职务领取的薪酬,因此关联董事李顺山先生、龚友良先生、刘敏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切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真实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合乎条件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7)。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有着非常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能够很好的满足公司及子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具备独立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审计的专业能力。立信事务所在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从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完整的角度考虑,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事务所为本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事务所协商确定2025年度相关审计费用并签署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合乎条件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合乎条件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为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合乎条件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以及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章程》。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相关制度修订情况如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各项制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